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规则,咸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安排而且展开十大民生食物专项监督抽检作业。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饮料、饼干、罐头、蔬菜制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物添加剂、餐饮食物共11大类食物100批次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查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详细情况汇总如下:
粮食加工品1批次;饮料10批次;饼干2批次;罐头2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7批次;蛋制品8批次;糕点11批次;豆制品2批次;食物添加剂2批次;餐饮食物40批次。
通山县合盛和超市(个体工商户)购进的麻辣萝卜条(生产日期:2025-02-25)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0.351 g/kg,(规范为≤0.3 g/kg)超越限量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份额之和为1.6,(规范为≤1)超越限量值。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触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规则,催促生产经营者当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查询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拟定整改措施。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泉塘社区第四居民小组潭惠路368号门面(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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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宋楼镇时庄村工业园区(时庄榜首卫生室向南20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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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龙脊山路与相西河路交口西南4号楼与5号楼与6号楼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泉塘社区第四居民小组潭惠路368号门面(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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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街南大街社区鱼水路247号春华百货1楼1001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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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咸宁大路158号同惠世界广场1层1-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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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咸宁大路158号同惠世界广场1-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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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银泉大路与青龙路交汇处(五洲新天地)3栋1层101-104及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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